根据《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要求,年初经研究,未有可列入事项,现结合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绍兴市经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现予以公布。
绍兴市经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事项名称 | 主要内容 | 承办处室 | 完成时间 | 实施计划 | 1 | 印发《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代拟稿) | 提升我市合成生物领域的研发创新水平,推进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主要包括提升合成生物创新能级、推动合成生物产业集聚发展、健全合成生物生态体系等内容。 | 重点产业处 | 2025年12月 | 完成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发布实施。 |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等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对《绍兴市经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进行调整,现予以公布。
《绍兴市经信局2025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情况表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处室 | 计划履行程序 | 计划完成时间 | 是否调整 | 说明理由 | 1 | 印发《关于支持合成生物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代拟稿) | 重点产业处 | 完成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发布实施。 | 2025年12月 | 是 | 调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理由:根据工作安排,不再单独印发合成生物专项政策。 | 2 | 印发《绍兴市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代拟稿) | 创新协作处 | 完成意见征求、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并发布实施。 | 2025年12月 | 是 | 新增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理由: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加快人工智能发展的决策部署,促进我市人工智能产业创新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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