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等七个政策的通知》(绍政办发〔2023〕5 号)和关于印发《先进制造业强市建设“4151”计划专项政策操作细则》的通知(绍市经信〔2023〕9 号)文件精神,经审核,丁峥峥等14人符合2023年度绍兴市直工艺美术作品奖励申报条件、茹水平等4人及一家市直企业符合申请展位费申报条件,现予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内各相关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书面形式用邮政快递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否则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4年4月28日-----2024年4月30日 联系电话:市经信局直属机关纪委 电话:85156982 市经信局行业提升处 电话:85179103 邮寄地址:绍兴市行政中心5号楼市经信局直属机关纪委(洋江西路589号5号楼) 附件:2023年工艺美术获奖作品奖励补助汇总表.docx 2023年工艺美术精品展展位费补助汇总表.docx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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