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工业信息
通知公告
首页
 > 通知公告 > 通知公告
2020年度全市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0-08-18 16:57:1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字号: [ ]
分享:


各区、县(市)经信局,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0年度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和绍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0年度职称改革工作的通知》(绍市人社发〔2020〕41号)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工程专业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及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及评审时间

2020年度申报及评审工作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及评审(推荐)范围详见附件1。

二、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凡在我市就业的各类企事业单位从事机电制造、信息技术、能源工程、材料工程、轻纺工程和石化工程等专业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和港澳台工程专业技术人才,符合相应条件,可参加工程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推荐。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

(二)申报条件

1.上述六大专业的工程师任职资格的申报评审要求按照《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执行(附件2)。能源、材料、轻纺、石化专业的高级工程师评审要求仍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可登录以下网址查询。信息技术和机电制造专业高级工程师的申报评审要求分别按浙软协〔2020〕022号执行、浙机联〔2020〕022号执行,中评委仅负责资料收集审核,不再推荐。

2.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工作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参加新型检测试剂、抗体药物、疫苗、诊疗方案、病毒病原学和流行病学研究等疫情防控科研攻关一线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23号)享受相关政策优惠。

3.职称外语、计算机要求

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作为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的必备条件。

4. 继续教育要求

(1)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要求:根据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精神,自2018年起继续教育学习情况作为职称申报的必备条件。今年申报人员的继续教育要求近三年平均达到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考虑到疫情影响,今年参加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提供(或认可)的网络课件学习,按照课件标定的学时数进行认定,不受每年度最多登记36学时的限制,其他继续教育途径学时认定办法仍按照浙经信人事〔2018〕99号文件执行。2020年度对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的一般公需科目予以认可,没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规定学时的人员,不得申报。申报人员可登录“浙江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管理系统”(http://jxjy.jxt.zj.gov.cn/iext/zgProject/index.jsp)进行学时登记。

(2)申报工程师的继续教育要求:申报人员须参加(2017-2020年)一般公需科目培训且考试合格,可登录“绍兴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习。

5. 事业单位评聘结合

事业单位应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中、高级职称评聘工作。各单位要建立竞聘考核制度,择优推荐。专业技术人员根据评价标准和具体按岗位任职条件,向单位申报竞聘,并做出竞聘履职承诺。根据考核结果和履职承诺,经集体研究,由单位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择优推荐参加评审,并在单位内进行公示。申报人员须提供《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并经主管部门和相应人力社保部门审核。

三、申报及材料要求

(1)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一律通过全省统一的“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http://zcps.rlsbt.zj.gov.cn)在线申报(用户操作手册可在网站首页下载)。申报对象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时间、专业工作年限均计算至2020年12月31日。申报信息经单位资格审查,并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后提交至中评委会,其中申报高级工程师人员,高评委办公室在评审前,将评审对象基本情况和资格审查情况在省经信厅网站和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2)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申报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和其他网上申报材料按个人申报、单位审核、逐级报送的原则逐级审核推荐。申报工程师的申报材料逐级报送,先由当地经信局审核后提交,再由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后,最后组织中评委会评审。申报高级工程师的申报材料逐级报送,先经当地经信局审核后提交,再由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经中评委会推荐后,报送至省经信厅。无主管部门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可通过其人事代理机构,经当地经信局审核后提交,再由市经信局会同人力社保部门审核、中评委会推荐后,报送至省经信厅。

(3)申报人用政务服务网个人账号登录后,需先在系统上完善个人业绩档案。用人单位(法人账号初次登录需先提交授权委托证明)要认真审核业绩档案,确保信息无误。

(4)在业绩档案信息齐全的前提下,社保缴纳证明、2001

年以后的学历学位、照片、论文等信息可在系统中自动提取。2001年之前毕业的请提供《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扫描件。国外或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

(5)申报材料应当真实、规范、完整。申报人和单位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人需扫描二维码在线签署《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真实性保证书》。

四、申报纪律

根据《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浙人专〔2006〕351号)规定,对在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对象,其申报材料一律予以退回,并从评审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已参加评审取得资格的取消其资格。

五、其他事项

(1)今后职称评审、初定、认定、缴费、电子证书下载等业务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办理。个人业绩档案维护工作将作为一项日常性工作,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应登录系统,及时维护有关信息。

(2)申报人员在用人单位审核完成、评委会评审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系统提示完成评审推荐费用在线支付。


附件:1.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2.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3.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能源、材料、轻纺、石

化专业)

4.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0年8月17日


附件1

评审(推荐)时间安排表

序号

中评委名称

评审专业范围

评审(推荐)职务任职

资格名称

网上接收材料

截止时间

评审(推荐)时间

材料接收地址及联系电话

1

绍兴市机电制造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机电技术研究、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工艺)、系统集成(工程)、技术服务

工程师评审、

高级工程师(审核)

高级:9月14日

(区、县(市)经信局上报至市经信局时间)


中级:10月14日

(区、县(市)经信局上报至市经信局时间)


高级审核:9月


中级评审:10月

柯桥区联系人:陆根富,联系电话:84119100

越城区联系人:祁磊,联系电话:88626069

上虞区联系人:顾华杰,联系电话:81262683

新昌县联系人: 俞坚,联系电话:86031673

诸暨市联系人; 吴惠萍,联系电话:87012119

嵊州市联系人:雷梦娜,联系电话:83181738

市本级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市经信局联系人:徐凯、陈晨、陈炜联系电话: 85157014,88269860,85156981

2

绍兴市信息技术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信息技术(技术开发、应用电子、信息安全、系统集成)

3

绍兴市能源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能源、燃气、电力、热工等能源领域的开发、转换、输送、利用等相关专业

工程师评审、

高级工程师(推荐)

高级推荐:9月


中级评审:10月

4

绍兴市材料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材料及相关专业产品与技术研发、产品生产与检测、技术推广与服务等

5

绍兴市轻纺工程技术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轻工、造纸、纺织、丝绸、化纤、印染、家具、皮塑、食品等专业

6

绍兴市石化工程中级技术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

无机化工、有机化工、农用化工、石油化工、精细化工、橡胶等石油和化学工业工程技术类专业或相近专业


附件2:


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一)正常晋升工程师应具备下列条件:

1. 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工作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技术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 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二)破格晋升工程师条件:

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满四年;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不满四年(必须满三年)。具备下列规定条件中的三项者,可以破格晋升工程师资格:

1. 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或在省级专业刊物上发表过不少于二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2. 获得国家、省、部级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省厅(局),市(地)一、二等奖和县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获省级优秀设计奖和优秀方案设计奖的主要贡献者;省优良工程和市优质工程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3. 担任大中型企业和建筑二级企业的主要技术负责人三年以上现继续任职;省、市(地)重点工程、科研、科技攻关项目的主要主持、实施者且成绩显著、贡献突出。

4. 在开发高层次,高效益的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等工作中贡献突出,成绩显著者。

5. 获市(地)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技术管理先进工作者和县优秀专门人才称号(不包括协会、团体授予的称号)。

6. 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中专毕业十五年以上,其他学历二十年以上。

(三)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有关文件执行。


附件3:


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条件

(能源、材料、轻纺、石化专业)


高级工程师评审按照《浙江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实施细则(试行)》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评审范围

本省所属的各类性质的企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现职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符合以下基本条件者,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中央部属在浙企事业单位经其主管部委人事职改部门委托,也可以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评审。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员应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学术修养和敬业精神,热爱本职工作,履行岗位职责,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一)专业条件

担任高级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 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1)具有解决在生产过程或综合技术管理中本专业领域重要技术问题的能力。

(2)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管理的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生产、技术管理工作实践经验,在生产、技术管理工作中有显著成绩和社会、经济效益。

(4)能够指导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 研究、设计部门

(1)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有主持和组织重大工程项目设计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2)有系统坚实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领域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3)有丰富的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实践经验,取得过具有实用价值或显著社会经济效益的研究、设计成果,或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论文。

(4)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

(二)学历、资历要求

1. 获得工程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年以上;

2. 工程技术类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 实际从事工程技术工作5年以上;

3. 取得国家工程技术类相应执业资格,按规定聘任工程技术相应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担任相应中级职务5年以上,并符合其他申报条件的。

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出站人员,在站期间能够圆满完成研究课题,并取得科研成果的,可申请认定相应的高级(副高)专业技术资格。

(三)考核要求

任期或近三年业绩考核合格(含)以上。

(四)破格晋升条件

为了广开才路,不拘一格地选拔人才,对在生产、勘察、设计、研究和技术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贡献突出的工程技术人员:不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的;或者具备规定学历,担任工程师职务未满5年的;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3项以上,可以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一般提前时间不超过1年):

1. 在国际或国家专业性学术会议或刊物上,至少正式公开发表过三篇本专业论文,或正式出版过本专业专著或译著。

2. 获国家三等奖或省、部二等奖、副省级城市一等奖(指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发明奖,下同)及其以上项目的主要贡献者。

3. 国家或省、部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国家或省、部技术进步优秀管理工作者,国家或省、部科技劳动模范、科技先进工作者(不含协会、学会等团体授予的称号)。

4. 获国家或省、部科技攻关重大成果奖的项目主要负责人或获科技攻关突出贡献科技人员称号者。

5. 主持大中型企业(或建设项目)主要工程技术工作,成绩突出,取得显著经济效益者,或获得国家级优秀新产品一、二等奖或省部优秀新产品一等奖;国家优秀工程勘察、设计金银质奖或省、部一等奖;国家优秀产品金银质奖;国家优质工程金银质奖或二项以上省优质工程奖;国家质量管理奖;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一、二等奖或省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指主要研究设计者或技术决策并实施者)。

6. 具有本专业大专毕业学历,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0年以上,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25年以上。


附件4:


申报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填报要求


2020年度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实行网上申报,除《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外,其他所有材料均在“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系统”中填报。填报要求如下:

1.《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系统导出纸质报送);

2.《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系统填报);

3.申报材料公示确认表(系统填报);

4.申报对象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荣誉证书及获奖证书,集体项目须提供本人系主要贡献者依据(系统自动提取);

5.近3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系统自动提取);

6.从事工程技术、工程技术管理工作的经历(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7.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在市人社局继续教育平台进行学时登记;高级工程师继续教育学时在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学时登记管理系统进行学时登记)。

8.从事现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系统填报);

9.至少近三年来年度考核材料(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10.任现职以来的有关著作、论文、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成果鉴定材料,需确定一篇代表作。上传的论文扫描件,需有杂志或著作的封面、刊号、目录及所写文章。项目可行性研究设计报告需提供本人执笔依据(业绩维护后系统自动提取);

11.破格晋升人员需填写上传《破格推荐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市、省直单位人事职改部门需填写审核意见及说明符合哪几条破格条件,并附有关证明材料(系统填报);

12.事业单位申报人员需上传《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人力社保部门填写意见并盖章(系统填报)。



绍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0年8月17日

工程师相关表格.zip

高级工程师相关表格.zip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