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节临近,为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进一步严明纪律、落实责任、以案示警,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宁波、湖州两地纪委通报了当地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宁波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局长陆益富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0月28日、29日,宁波杭州湾新区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开展机关党组织和工会活动。28日下班后,有关人员前往余姚住宿,当晚在余姚雍和宫大酒店就餐,期间有人提出饮酒,陆益富未予以制止,且自己参与饮酒。2016年12月8日,陆益富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凌晓军,北仑区文化馆原馆长唐佩娟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10月29日,时任北仑区文化馆馆长兼党支部书记唐佩娟经请示北仑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凌晓军同意后,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共19名工作人员,赴象山县进行考察活动,并于考察期间提供红酒供部分考察人员晚餐时饮用。2016年7月14日,凌晓军、唐佩娟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镇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副中队长郎金生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3年下半年及2014年2月,郎金生利用其担任城管骆驼中队副队长,负责在骆驼街道辖区内查处城市建筑垃圾违规清运的职务便利,先后两次收受叶某送予的软壳中华香烟12条,价值人民币7800元,并为其谋取利益。2017年2月8日,郎金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2017年2月14日,受到行政开除处分,违纪所得上缴国库。
4、鄞州区横溪镇人大副主席汤红川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7年3月29日、4月12日、14日,汤红川与联村干部到金山村指导工作时,多次接受村里安排到饭店用餐,并参与饮酒,餐饮费用均由村集体资金支付。2017年5月15日,汤红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象山县东陈乡大塔村党支部书记武益华大办丧事问题。2017年1月30日,武益华的父亲武加平因病去世。2月2日,武益华为了延长停柩时间,向乡婚丧礼俗整治办公室虚报其父亲死亡时间为2017年1月31日,申请停柩5日,并在2017年2月3日操办酒席过程中违反《象山县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若干规定》,招待中午、晚上各一餐。2017年3月6日,武益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王建勇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6年11月5日、2017年1月6日,宁波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生王建勇两次收受患者妻子红包,共计人民币6000元。2017年4月1日,王建勇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湖州市纪委通报了查处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1、吴兴区朝阳街道闻波社区党总支书记施花雁违规公款购买购物卡用于送礼问题。2016年底,施花雁要求社区工作人员违规使用公款购买某商场价值0.6万元购物卡,用于走访慰问相关单位和人员。施花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追缴。
2、南浔区和孚镇云东村党支部原书记徐家荣、村委会主任倪晋华违规套取资金支付村级招待费问题。2013年至2014年,徐家荣和倪晋华以虚构工程的方式套取集体资金13.89万元,用于违规支付村级招待费。徐家荣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倪晋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3、德清县新市镇士林居委会党支部书记吴建富违规公车私用问题。2014年10月至2015年4月,吴建富先后8次私自驾驶村集体企业苎溪洋水产养殖公司公车去杭州探亲,期间产生的汽油费等相关费用由该公司支付。吴建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赔。
4、长兴县林业局党委委员、仙山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主任王建明等人违规公款吃喝问题。2016年12月4日,王建明到分管单位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处指导工作,结束后在该管理处内部餐厅用餐并饮酒。此外,2016年3月至9月,尹家边扬子鳄保护区管理处主任方黎明多次违规公款购买酒水,共计1.3284万元。王建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餐费予以退赔。方黎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公款购买酒水费用予以退赔。
5、安吉县天子湖镇高庄村原党委书记王昌林违规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2013年11月19日,王昌林在协助天子湖镇人民政府从事溪港村农整工作期间,接受管理服务对象曹某某请吃和组织的娱乐活动,共花费0.29万元。王昌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予以退还。打通经济社会发展的信息大动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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