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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赛事安排

发布日期: 2021-06-25 14:33:43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市中小企业局)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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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函〔2021〕124号)要求,进一步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水平,挖掘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的“浙江好项目”,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省经信厅、省财政厅将共同举办2021年“创客中国”浙江赛区暨“浙江好项目”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大赛。

活动目的

积极响应工信部、财政部关于举办第六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号召,紧紧围绕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新动能培育,重点聚焦数字经济一号工程,着力构建中小微企业项目展示、产融对接、企业培育的一站式平台,发掘、培育一批优秀项目和团队,争取有更多的“浙江好项目”入围全国奖项,不断催生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和新业态,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为我省经济高质量发展不断注入新活力。

活动组织

本次大赛由省经信厅、省财政厅、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日报报业集团共同主办,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杭州分院、各市经信局、各市财政局等单位具体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大赛宣传策划、建立网络报名平台和项目库、聘请专业投资机构和创业导师、组建项目评审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各地办好选拔赛、组织举办全省总决赛、开展优秀投融资机构评选等工作。

大赛分区域赛、专题赛和全省总决赛,区域赛和专题赛产生的优胜项目和团队进入全省总决赛,各地经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当地项目选拔推荐的组织实施工作。

有关要求

(一)做好参赛项目征集。

项目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

参赛对象重点面向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创新型和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以及创业创新团队。

请各地在工业园区(高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产业集聚区)、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范围内做好大赛宣传、项目征集、报名推荐等工作。大赛组委会将从报名参赛项目中筛选出一批项目列入全省“双创”项目库,做好项目的后续培育扶持,组织各级政府产业基金、相关投融资机构、专业化服务机构与入库项目开展服务对接。

(二)加强部门工作协同。

各级相关部门要加强沟通衔接,共同推动大赛顺利进行。经信部门做好牵头发动和具体实施工作,推荐优秀项目在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等园区落户并给予政策支持。

在参赛项目的征集、辅导、评审等阶段,各地财政部门可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并组织当地政府产业基金及参股子基金的运营机构主动参与,积极对接大赛遴选出的好项目。

(三)发挥政府产业基金示范引领作用。

发挥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及各地政府产业基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和引领作用,引进战略合作投资机构,加强与创新引领基金对接,重点投向进入总决赛的优胜项目。

鼓励和支持各地采用“资助+期权+激励”相结合等方式,支持好项目发展,形成创新创业重点示范效应。

(四)加强大赛宣传力度。

各级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主流媒体、新媒体及本系统各类宣传渠道,做好大赛的宣传发动工作,为赛事举办营造良好氛围。对大赛举办期间的各项活动、比赛中的优秀“双创”项目和“双创”典型案例给予重点宣传报道,并做好持续跟踪和服务。

参赛条件

大赛按照企业组和创客组进行比赛。往届大赛总决赛已获得名次的项目和团队不再参加本届大赛。

(一)企业组

1.在浙江境内注册,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的中小微企业;

2.参赛项目已进入市场,具有良好发展潜力;

3.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产权纠纷;

4.无不良记录。

(二)创客组

1.遵纪守法的个人或团队;

2.团队核心成员不超过 5 人;

3.参赛项目的创意、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参赛团队,与其它单位或个人无知识产权纠纷。

赛程安排

详细赛程安排可点击文末“阅读原文”下载查看。

(一)项目征集

时间:2021年7月15日前

1.自主报名:所有参赛企业和团队登录大赛官网统一注册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未注册登记的参赛企业和团队不得参加大赛。

2.项目推荐报名:各类小微企业园、特色小镇、高校和科研院所、投融资及金融机构均可推荐报名,并按要求完整、准确、真实地填报相关信息及推荐单位和有关证明。专精特新“小巨人”、首台(套)产品生产企业、隐形冠军及培育企业均可列入参赛对象。鼓励各市针对本届大赛做出杰出贡献的推荐单位予以表彰。

3.省级推荐:设立省级推荐通道,由主办单位筛选并推荐少量项目直接进入省级评审。

4.服务机构报名:政府产业基金管理机构、有意愿的投融资机构、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通过大赛官网“服务机构报名”处报名,发挥技术、资本、市场等资源优势,促进产融对接、孵化落地和成果转化。

(二)区域赛

时间:2021年7月31日前

各设区市组织举办市级赛事,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鼓励各设区市联动当地小微企业园开展大赛落地、项目推荐等工作。各设区市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的本地区赛事,并于7月31日前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报送的项目附加7分钟路演视频介绍。

(三)专题赛

时间:2021年7月31日前

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主办创客组专题赛,赛事赛程、专家评审、奖励激励机制设置由主办单位自行确定。浙江大学工程师学院根据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浙江好项目”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专题赛,并于7月31日前向省大赛组委会推荐报送10个优秀参赛项目,每个报送的项目附加7分钟路演视频介绍。

(四)省级评审

时间:2021年8月上旬

根据各地初赛和项目推荐,大赛组委会组织专家评审,兼顾特色优势和行业均衡,产生30个左右项目进入总决赛入围名单。

(五)尽职调查

时间:2021年8月中旬

大赛组委会对入围项目进行实地走访、项目审查、现场辅导,确认项目真实性。不接受尽职调查的项目和团队不得进入省级总决赛。存在真实性问题的项目将被淘汰,从备选项目中进行递补审查。通过尽职调查,产生最终进入总决赛的30个好项目,并进行公示。

(六)全省总决赛

时间:2021年8月底9月初

全省总决赛采取评委现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分为现场演示、答辩、评委当场亮分三个环节。最终奖项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并予以奖励。大赛设置优秀组织奖、十佳导师、十佳服务机构等,对大赛筹备、组织实施以及后续对接服务中工作突出、成绩显著的单位予以表彰。

(七)全国总决赛

时间:2021年10月底前

根据“创客中国”赛事推荐、评比、评审流程,将浙江好项目总决赛优秀项目推荐到工信部(9月10日前),参加2021年“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国总决赛。全国总决赛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可获得相应的奖金和证书。

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秦春林

联系电话:0571-85154906

省经信厅企业服务处:张余宽

联系电话:0571-87059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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